问题 | 金融犯罪罪名有几个 |
释义 | 可将金融犯罪分为8类: 1.危害货币管理秩序犯罪。2.危害金融机构管理秩序犯罪。3.危害信贷管理秩序犯罪。4.危害证券管理秩序犯罪。5.危害期货管理犯罪。6.危害金融票证管理秩序犯罪。7.危害外汇管理秩序犯罪。8.危害多种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 一、非法集资要满足几个条件 (一)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这里要特别强调法律拟制人格主体——单位,否则,我们将无法对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单位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通过《刑法》来规范。 (二)主观要件。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当事人明知自己的非法集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 (三)客体要件。犯罪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非法集资在形式上表现为一种资本的运作过程,即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将不特定对象的资金集中起来,使他们成为形式上的投资者(股东、债权人),往往是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大,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四)客观要件。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依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集资行为。主要是以非法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其他回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条,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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