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已经卖出的报废车辆注销户籍程序: 1、单位或个人携报废车辆及报废汽车行车证(或复印件)、交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或复印件)到指定的报废汽车回收公司交车,办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2、报废汽车回收公司收车后,进行登记验收,办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报废车架切割号块。 3、交车单位或个人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报废车架切割号块到相关部门办理注销车辆户籍、注销营运费等手续。 4、符合优惠补贴标准的到报废汽车回收公司申请领取优惠补贴。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三十一条 在注销时必须提交: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 如果不属于“机动车灭失”,或没有上述文件的,没有车子是不能办理注销登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