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挂失补办身份证需要些什么? |
释义 | 持户口簿到公安机关办理身份证挂失。具体包括 ①居民户口簿原件(异地办理还需要提供居住证原件); ②《居民身份证申请登记表》或者《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③《居民身份证丢失证明》(公安部门出具); ④当地公安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居民身份证丢失,需要及时带上户口簿到相关部门申请补办。 身份证补办程序: (一)申领步骤: 1、申领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 2、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3、缴纳工本费,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 4、在规定的领证时间内,申领人持凭证到派出所领取居民身份证。 5、人像采集标准:证件照片为申领人正面免冠头像,不着制式服装,经常戴眼镜的必须戴眼镜照相,要保证人像清晰,无明显畸变。 6、收费标准: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收取证件工本费40元。 7、发证期限:派出所受理申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后,在60日内将新证发至公民手中。 异地身份证补办程序: 1、我们需要携带好自己的户口本原件(户口本无需是当地)或者居住证; 2、随后到自己所在地的公安局或者派出所进行身份证异地补办申请,一般会让我们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3、缴纳证件工本费,一般在40-60元左右; 4、当我们在异地办理补卡时,公安或派出所会将受理的信息传至补办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进行真实性查验,确认无误后由户籍所在地进行审核及签发; 5、居住地公安局在收到签发的制证信息后,会进行身份证的制作,我们就可以凭借回执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补办后的身份证就可以了。 6、如果在短时间内有出差乘坐火车、飞机或者住宿需要的,是可以开具临时身份证明的。一般我们直接在火车站的售票大厅或者机场进行临时身份证的开具,这样也是不会耽误我们日常的出行计划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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