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民法最长 诉讼时效 经过了怎么办 1、民事纠纷超过诉讼时效的,法院不再通过强制方式进行保护。由当事人自己负责讨要债务或者主张权利。 2、诉讼时效是指 民事权利 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利,即胜诉权利归于消灭。 3、另外,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人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债务人在法院受理后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将会依法判决强制偿还。 二、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吗 诉讼时效的开始,也称诉讼时效的起算,是指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时间既然是一个法律事实,确定其起始时间就特别重要。整个诉讼时效制度的基础是有权利而不行使这一事实。民事权利主体明明享有权利但长期不行使,这就需要从法律上加以限制。因此,诉讼时效起算的基础应是民事权利主体能够行使请求权。能够行使请求权,但却不行使,诉讼时效便从此开始起算。“能够行使请求权”,这不是主观的标准,而是一个客观的标准。不知道权利受到侵犯的事实,也就不能够行使请求权。但权利人也可能由于自己的过错没有及时了解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因此,诉讼时效开始起算的时间就是权利主体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的那一天。 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民事案件千差万别,因此,具体到各个案件,其时效的起算点也不相同。通常有以下几种计算方法: (1)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2)没有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债权人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的,则从该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3)附条件的债权请求权,从条件成就开始起算。 (4)附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到达时开始起算。 (5)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请求权,应当自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 (6)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赔偿请求权,从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或损害发生时起算。 三、诉讼法律要件有哪些吗 诉讼时效要件是指适用诉讼时效的要件。 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 2、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 3、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如果有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事实,诉讼时效还可以"拉长",即中断时重新计算,中止时,将中止时间段剔除后继续计算。 以上是我们为大家整理的 侵权效诉讼期有多久 的相关内容,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民事诉讼的最长时效是二十年,如果诉讼时效超过二十年的,在特殊的情况下,法院可以适当延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