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查询出入境是否正常 |
释义 | 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法律、 法律分析 公安边检部门和出入境管理部门可以查阅个人的出入境记录。 《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二条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二条,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应当对出境入境的外国人进行边防检查,防止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发生。对于出境入境的外国人,边防检查机关可以查验其出境入境证件,对其人身和交通工具进行检查。同时,出境入境的外国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对其出境入境证件的查验应当严格规范,不得违反规定。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个人出入境记录是指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对其出境入境证件查验后所记录的信息,包括出入境时间、出境地点、入境地点、停留时间等。个人出入境记录对于了解自己的出入境情况和权益保护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对于个人出入境记录的查看,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二条,出境入境的外国人应当配合出境入境边防检查,自觉接受边防检查,不得阻挠和逃避边防检查。同时,出境入境的外国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对其出境入境证件的查验应当严格规范,不得违反规定。因此,个人出入境记录的查看需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必须得到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的许可和同意。 综上所述,个人出入境记录的查看需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必须得到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的许可和同意。否则,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结语 公安边检部门和出入境管理部门可以查阅个人的出入境记录,但需要注意《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这些情形包括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章 外国人入境出境 第一节 签 证 第十七条 签证的登记项目包括:签证种类,持有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入境次数、入境有效期、停留期限,签发日期、地点,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号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出境入境管理,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和社会秩序,促进对外交往和对外开放,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章 外国人入境出境 第一节 签 证 第十六条 签证分为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普通签证。 对因外交、公务事由入境的外国人,签发外交、公务签证;对因身份特殊需要给予礼遇的外国人,签发礼遇签证。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的签发范围和签发办法由外交部规定。 对因工作、学习、探亲、旅游、商务活动、人才引进等非外交、公务事由入境的外国人,签发相应类别的普通签证。普通签证的类别和签发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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