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买受人在购房后三个月内,应持房地产销售契约向房屋所在地区房屋土地管理局申请登记房屋产权证明。买卖双方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在缴纳手续费、契税和印花税后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分析 房屋产权证明的出具是买受人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后,应当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地产销售契约,在三个月内向房屋所在地区房屋土地管理局申请登记。房屋产权证明的出具:买卖双方在房地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办理登记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买卖双方收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印章等,并在缴纳手续费、契税和印花税后办理过户手续。 拓展延伸 申请房屋产权证明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身份证、户口簿等。首先,前往当地房管局窗口领取《房屋产权证明》申请表,填写完整后,携带相关材料到窗口提交申请。房管局会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材料并出具《房屋产权证明》。如需加急办理,可以选择支付加急费。注意,如果房屋有多个共有人,需要所有共有人的签字和身份证明材料。同时,如果房屋已经抵押或者出租,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申请房屋产权证明是保障房屋所有权的重要手段,建议及时办理。 结语 申请房屋产权证明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前往房管局领取《房屋产权证明》申请表,填写完整后,携带相关材料到窗口提交申请。房管局会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材料并出具《房屋产权证明》。如需加急办理,可以选择支付加急费。注意,如果房屋有多个共有人,需要所有共有人的签字和身份证明材料。申请房屋产权证明是保障房屋所有权的重要手段。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