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有隐匿财产怎么办 |
释义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一、离婚隐匿财产的行为有哪些呢? 1、在办理房产证时,以“贷款不便”“未领到结婚证不能共有房屋”等为借口,将房产证办理在自己一人名下,等到离婚时予以否认; 2、对于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登记方将房产擅自过户到他人名下,套取现金等;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他人名义买房,实则自己是房产的拥有者,离婚后,再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 4、将平时的工资转移到只有自己知道的银行卡内,擅自将自己的存款以现金方式取出; 5、转移隐匿炒股信息,将股市内的股票抛售后,套取现金,转移隐匿等。具体说来,隐匿财产的行为有很多种,只要是不让对方知道的财产转移行为,都属于隐匿财产的行为。 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离婚时发现对方隐匿财产的,有证据证明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对方隐藏财产的证据,法院会根据提交的证据判决在分割夫妻财产时,对隐藏财产的一方部分或少分财产,这是对离婚隐匿财产行为的一种处罚。而对于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藏财产的行为的,可以在发现之次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 根据上文所说,离婚时发现对方转移、隐藏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对于离婚后发现对方隐匿财产的,请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时,也可以请求多分财产。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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