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前夫妻共同持有的股票,一般应当根据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进行分割或者划分所有权。若股票已经划分给其中一方,那么该方可以自由支配自己持有的股票。但若股票并未划分,则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处置由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判决。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合同当事人应当诚实信用,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二十五条 证券所有权可以由一个人独立占有和自由支配,也可以由多个人共同占有和自由支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