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劳务外包人员 |
释义 | 劳务外包是将公司的人事管理任务委托给专业服务机构,以实现更高效、更专业的人事管理。劳务外包的优点包括管理规范,提高用工安全;成本低廉,提高企业效益;服务全面,提高员工工作热情;降低用人风险。劳务外包不是正式员工,但可以通过协商转变为正式员工。与劳务派遣相比,劳务外包更加专业化。 法律分析 劳务外包是指将公司的人事管理任务全部或部分委托给一个专业服务机构来负责,以实现更高效、更专业的人事管理。外包后,使管理者能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去。必须说明的是,像**猎聘公司等提供的猎头服务的工作应该也属于外包的范畴之内,只是这类外包的工作更专业化一些。 优点: 1、管理规范,提高用工安全。一方面,承包方负责托管人员的相关事务,并向其提供有关劳动方面的咨询,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另一方面,承包方为企业提供相关政策的咨询并给出合理化建议,可以有效为企业规避用工风险。 2、成本低廉,提高企业效益。通过外包,可以为企业节省大量办公费用,降低企业软硬件资源支出,免去企业管理者相关人事管理流程中大量机械重复性的工作,使管理者能投入到其它能使企业有效增值的管理活动中。 3、服务全面,提高员工工作热情。承包方为托管人员办理一切人事代理手续,免除了员工的后顾之忧,使其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对企业的责任心增强,更具工作热情。 4、降低用人风险。与劳务派遣相比,用工单位(发包方)不用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责任和劳务派遣单位、劳务用工单位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劳务外包是不是正式员工 劳务外包不是正式员工但是可以把劳务外包工转为成正式员工。 1、劳务外包是指把人事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包给一个服务机构来完成。外包后,使管理者能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去。劳务外包的管理规范,提高了用工安全;成本低廉,提高了企业效益。 3、正式员工即通常意义上的合同制员工,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实行终身雇佣制。但不是一进企业门,一辈子是企业的人,不论干好干坏都不能开除意义上的铁饭碗。 3、其实公司想把外包劳务工转成正式工是可以的,公司与外包劳务公司协商,先让这位外包员工从外包公司离职,办理申请离职手续,再由你们公司办理入职,和其他首次办理入职的员工一个程序。但是不建议你们设定试用期,或者试用期工资与转正后相同,因为已经工作了一年了,再降工资试用,这样会让劳务外包工很不开心,公司也不差这点钱。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工龄的问题,你们公司是否认可外包劳务期间的工龄,如果认可没什么可以说的了,最好写在劳动合同中,如果不认可之前工龄,一定要办理好他在外包公司主动辞职和到你们公司入职的手续,并和劳务外包工讲清楚。 4、如果公司想把劳务外包工转为成正式员工,重点应该就是与外包公司协商了,在没有转正式员工之前,外包劳务工是属于劳务公司的人,用工企业每月需要给服务费用外包公司的,如果企业把该外包员工转为正式工后,劳务外包公司每个月就少收一个员工的服务费用了,这笔费用应该怎么处理,所以企业单位要想把外包工转为正式员工一定要与外包公司协商清楚。 三、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区别 1、适用的法律不同 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 2、劳务承包单位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 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的法人实体;劳动者完成的工作都是企业的业务或职能活动。 3、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 发包企业对劳务承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由劳务承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进行劳动。 4、结算费用的方式不同 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承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 劳务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 5、违法的后果不同 劳务发包单位对劳务承担单位的员工不承担任何责任。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违约人除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适用民事赔偿责任。 劳务派遣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实际操作中,在签订劳务外包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方面,企业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1、合同名称上必须明确说明是劳务外包合同还是劳务派遣合同。 2、明确合同的标的以及结算方式,合同的标的是事还是人,费用结算方式是工作量还是服务时间。 3、明确对劳动者的管理责任主体。 拓展延伸 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是两种不同的用工形式。劳务外包是指企业将部分劳务外包给专业的劳务服务公司或个人提供,而劳务派遣是指企业将全部或部分劳务派遣给劳务派遣公司提供。这两种形式在用工关系、用工主体、用工过程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首先,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在用工关系上存在差异。劳务外包的用工关系是企业与劳务服务公司或个人之间的劳务合同关系,而劳务派遣的用工关系是企业与劳务派遣公司之间的劳务派遣合同关系。 其次,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在用工主体上也存在差异。劳务外包的用工主体是企业自己,而劳务派遣的用工主体是劳务派遣公司。 最后,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在用工过程中也存在差异。劳务外包的过程中,企业可以对劳务服务公司或个人进行直接管理和控制,而劳务派遣的过程中,企业则难以直接管理和控制劳务派遣公司所派遣的劳务人员。 综上所述,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在用工关系、用工主体、用工过程中都存在明显的区别,企业在选择用工形式时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选择。 结语 劳务外包是现代企业常用的一种管理方式,将公司的人事管理任务全部或部分委托给专业服务机构来负责,以实现更高效、更专业的人事管理。外包后,使管理者能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去。外包的优点包括管理规范,提高用工安全;成本低廉,提高企业效益;服务全面,提高员工工作热情;降低用人风险。与劳务派遣相比,外包劳务工不是正式员工,但可以通过协商转变为正式员工。企业在与外包劳务公司协商时,应注意合同名称、合同标的、结算方式、对劳动者的管理责任主体等事项。 法律依据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2019-12-30)\t第二十八条\t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应当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具备条件的行业应当通过相应的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管理。未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掌握施工现场用工、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审核分包单位编制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分包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应当建立用工管理台账,并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3年。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2019-12-30)\t第三十条\t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 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2019-12-30)\t第三十一条\t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 分包单位应当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与当月工程进度等情况一并交施工总承包单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分包单位编制的工资支付表,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并向分包单位提供代发工资凭证。 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银行账户所绑定的农民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者银行卡,用人单位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者变相扣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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