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自离了,公司不发工资,打电话给劳动监察大队后,公司要求我办理离职手续我该怎么办? |
释义 | 辞职后,公司应按法律规定结清工资并提供离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如果公司拒不支付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需出具解除合同证明,办理转移手续,并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和经济补偿。若支付不及时或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需支付赔偿金。 法律分析 辞职了,工资该结清。公司需要依法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的转移手续,并在工资的发放日向劳动者发放工资。如果公司拒不结清的,则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拓展延伸 遇到公司不发工资,如何处理离职手续? 当遇到公司不发工资的情况时,处理离职手续需要谨慎而冷静地采取行动。首先,您可以与公司进行沟通,明确解决工资问题的时间和方式。如果公司仍然拖欠工资,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提供相关证据和通知。与此同时,您应该准备好离职所需的文件,如离职申请书、离职证明等。确保在办理离职手续时,与公司保持良好的沟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公司要求您办理离职手续,您可以按照公司要求办理,但务必保留相关证据和文件副本。最重要的是,咨询一位专业律师,了解您的权益和法律保护措施,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结语 离职后,工资应当按时结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公司有责任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如果公司拒不结清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并要求公司依法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在处理离职手续时,与公司保持良好沟通,保留相关证据和文件副本,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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