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可以执行房产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欠债可不可以执行房产,是根据不同情况而定的,具体如下: 1、债务人欠债不还,在法院判决后履行的,不可以执行房产; 2、债务人欠债不还,在法院判决后仍不履行,法院可以进行强制执行,如无其他财产或其他财产不足以支付债务,可以执行房产。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