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行政复议应向哪个部门提出? |
释义 | 行政复议的适用范围和申请程序: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行为,可选择本级或上一级政府申请复议;对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行为不服,可向其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对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行为不服,可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法律分析 1、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公安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找县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级公安部门。 3、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由国务院依法作出最终裁决。 4、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拓展延伸 行政复议申请应提交给哪个部门? 行政复议申请应提交给行政复议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是指设在地市级以上行政区域内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具体来说,如果您对派出所的行政行为不满意,您可以将行政复议申请提交给所在地的市级或以上行政复议机关。您可以咨询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或者法律咨询机构,了解具体的行政复议机关联系方式和申请程序。请注意,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救济程序,通过申请行政复议可以要求行政机关重新审查、改正或撤销相关行政决定,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结语 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救济程序,能够帮助当事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选择向同级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满意,当事人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向国务院申请裁决。请咨询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或法律咨询机构,了解具体的行政复议机关联系方式和申请程序,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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