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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抵押在哪办理,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释义
    房产抵押需到房管局办理,需提交相关材料如营业执照、身份证、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抵押物必须是房屋且抵押人需拥有所有权。房屋抵押权设定应采用书面形式,并明确担保范围。抵押人在抵押后仍保有房屋所有权,但需自行承担房屋灭失风险。若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将抵押房屋转让给第三人,抵押权人有追索权,抵押人承担相应损失。房产抵押登记旨在保证房产交易安全。
    法律分析
    一、房产抵押在哪办理,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到房屋所在地的区房管局办理。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有: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证明书;
    3、如代理人办理,应有法人代表或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
    4、借款合同(主合同);
    5、抵押合同;
    6、抵押物的产权证明;
    7、如果抵押物属于合资企业或股份公司拥有,应有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议书;
    8、如果是重复抵押,应提供前抵押权人同意再次抵押的书面文件;
    9、如果是共有房产的抵押,应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10、抵押人应有声明其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任何法律瑕疵的书面文件;
    11、其他与抵押有关的法律文件。
    二、房产抵押相关法律规定
    (1)、房屋抵押是原债权债务关系的担保,原债权债务关系是主合同,房屋抵押是从合同,它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为前提条件,本身不能独立存在。
    (2)、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权人保管,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通常情况下由抵押人保管。保管人应谨慎保养所抵押房屋。
    (3)、负有清偿债务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时,房屋抵押人可以直接行使房屋抵押权,不依靠债务人的行为即可实现其权利。
    (4)、抵押物须是房屋,房屋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人必须对抵押的房屋拥有所有权,如果抵押房屋是国有房屋,则抵押人必须对该抵押房屋享有处分权。
    (5)、房屋抵押权的设定,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并应明确规定担保的范围。
    (6)、房屋抵押人将房屋抵押后,并不丧失房屋的所有权,因此,抵押人应自己承担房屋意外灭失的风险。
    (7)、房屋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如果房屋抵押人未经房屋抵押权人同意,将抵押房屋转给第三人时,房屋抵押权人对抵押的房屋享有追索权,房屋受让人因此受到的损失,由房屋抵押人承担。
    房产抵押准备相关的资料,如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管局办理,为了保证房产抵押登记的安全性,部分地方规定,以房产、土地合一做房地产抵押的,房管理部为指定的抵押登记机关。抵押登记的作用主要是为了保证房产交易的安全。
    结语
    房产抵押办理需到房管局,提交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房屋抵押是债务关系的担保,需以主合同为前提。抵押物可由抵押权人或抵押人保管,抵押人可行使抵押权。抵押物为房屋,抵押人须拥有所有权。抵押登记应明确范围,抵押人仍保有所有权。房屋抵押权人对转让房屋享有追索权,抵押人承担损失。房产抵押登记保障交易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五十条 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四十九条 房地产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四十七条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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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0:5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