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职工董事是通过是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 职工董事的产生一般由工会提名,党委审核并报上一级工会备案然后由职工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并获得应到职工代表过半数同意当选,最后报报上一级工会和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备案和核准准,与其他董事、监事同样履行相关手续。 职工董事,是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依照法律程序进入董事会代表职工行使决策的职工代表。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法律依据:《全国金融系统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实施办法》第四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产生: (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候选人应当由工会提名,党委审核并报上一级工会备案; (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并获得应到职工代表过半数同意方可当选; (三)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产生后,应当报上一级工会和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备案和核准,与其他董事、监事同样履行相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