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没有房屋预售证的合同是无效的。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但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则可以认定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