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领取结婚证,想要对方全部退还也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一、离婚需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什么? (一)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比如只在家里摆了酒席,宴请了宾客,却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男女双方反悔,不打算继续生活下去的,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本来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离婚彩礼需要返还。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情况下,离婚彩礼能要回来。共同生活是指共同在一起生活较长时间,有共同的财产,共同的权利和义务,共同劳动和消费等,在事实上已是一家人,长时间稳定的生活在一起。如果没有共同生活,离婚彩礼需要返还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后、诉讼离婚或者协议离婚的同时,给付人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水平相差巨大,自己的个人财产和婚后分得的财产难以维持当前生活的情况,离婚彩礼需要返还。 虽然现实生活之中,不少男女双方结婚之前,男方、或者是男方的父母,都会选择支付一定数额的彩礼给女方、或者是女方父母。对于彩礼已经支付了的情形,如果后期男方要求自己返还彩礼,那么女方可以要求对方拿出证明满足法定彩礼需要返还的证据。 彩礼可以被返还的情形是法定的,对于已经支付了材料的男方来说,若是无法提交相关证明自己的情形满足彩礼退还情形的材料那,那么在与女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形下,通常并不能要回彩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