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驾驶员1分。驾驶员不系安全带的,记3分,罚款100元。只有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乘车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罚款20元;在城市市区限速50公里以下路段驾驶机动车,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口头警告。 副驾驶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1、交通事故中副驾一般不承担连带责任。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乘坐在副驾驶座位的乘坐人如果在发生交通事故中有过错,需要承担一定的过错赔偿责任,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没有过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2、副驾驶乘坐人有干扰驾驶员行驶而导致发生交通事故,或是明知驾驶人酒后驾车却未加以劝阻等行为,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3、如果是副驾将车交与无驾照人或饮酒人、未成年人、驾照被吊销的人驾驶的,副驾乘坐人是全责或主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司机不系安全带扣2分,乘坐人员不系安全带不扣分但要处于20以上200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