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印花税 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那么你知道建筑安装合同印花税应在哪里交纳吗?下面由 网 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问:对于建筑安装合同,客户与项目在一个城市,建筑安装业务提供商在另外一个城市,那么建安合同印花税应在哪里交?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印花税 纳税 地点的规定并不明确,有人认为,印花税采用源泉控制办法征税,纳税地点为纳税人所在地,也就是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也有人认为,印花税实行应纳税凭证书立或者领受时就地纳税。且1989年当时的 河北 省税务局以[1989]冀税二字第19号文件明确:“印花税应税行为发生时的地点即为纳税地点”,而印花税的应税行为是指《条例》所列举凭证的书立和领受行为,由此可理解建筑安装承包合同的应税地点应为合同签属地。另外还有除外规定, 国税 函发[1991]1187号文件规定,如果是全国性订货会所签合同,由纳税人回其所在地办理贴花;地方主办,不涉及省际关系的订货会,由省级政府自行确定纳税地点。另外,对印花税的征收管理各地会有不同的征管规定,如 广东 于1995年的穗 地税 发[1995]3号文即采取由 广州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在发放建筑“施工许可证”时,代征建筑安装合同的印花税,那么其印花税的纳税地点即为代扣地。因此,关于建筑安装合同的印花税纳税地点,还是要由贵 公司 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来确定。 以上就是关于这方面的 法律知识 ,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 委托律师 的想法,我们网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并且我们还支持线上指定地区筛选律师,并且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 法律客观: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 投标 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招标 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如不备案,虽合同仍然有效,但如发生纠纷,则增加所需承担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