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女儿有没有继承权吗?
释义
    女儿有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尽管在实际生活中可能存在剥夺女儿继承权的情况,但这是违法的。继承份额应当均等,但有特殊情况下可以进行多分或少分。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可以指定继承人。在继承处理时,首先应考虑是否存在遗嘱,否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女儿的继承权受到法律保护。
    法律分析
    一、对于女儿有没有继承权吗?
    女儿也是有继承权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换言之,不论是儿子还是女儿,女儿也不论已婚、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受重男轻女、男尊女卑封建思想的影响,出现了各种各样剥夺女儿继承权的情况。如有的父母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是“泼出去的水‘’,不承认出嫁女儿的继承权;有的同胞兄弟不让出嫁姐妹继承父母的遗产。这些都是违背法律的。
    只要能证明除父亲以为的其他子女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可以少分。遗产的继承份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法定继承人的主体认定
    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女儿的继承权也是受到民法典的保护的,在遗产进行继承处理时,应当首先视是否存在遗嘱,因为遗嘱的法定效力是最高的,在存在遗嘱的情况下,可以按照遗嘱的条款来进行处理,如果不存在遗嘱的,那么可以按照上述法定继承的情况处理。
    结语
    女儿在继承权上享有平等的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然而,由于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女儿的继承权有时会受到侵害。这是违反法律的行为。除非其他子女未尽赡养义务,否则女儿在继承遗产时应享有均等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有扶养能力且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若未尽扶养义务,应当少分或不分遗产。继承人可以协商并达成不均等分配的共识。在确定继承人身份时,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此外,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也可指定继承人。因此,在处理遗产继承时,应优先考虑是否存在遗嘱,并按照法定继承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六章 财产权益 第五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7 20:5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