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海南省的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
释义 | 1.区片划分数量减少。本次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全省共划分50个区片,与原执行标准划分的102个区片相比,减少了52个。2.补偿标准提高。从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看,各市县征地土地补偿费用在42357元亩-145600元亩之间。全省征地土地补偿费用平均水平78768元亩,与原执行标准相比,增幅为68%3.不同地区呈梯度变化。海南省东部地区、西部地区、中部地区的征地土地补偿费用平均水平分别为:101748元亩、72169元亩、62387元亩。海南省政府近日批准公布了《海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海南省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我省征地补偿标准调高。对于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负责人向记者一一作了权威解答。为什么要批准公布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其意义何在?在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批准公布之前,海南省征地执行的是省政府2009年公布的补偿标准。近年来,我省农业尤其是高效农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农地价值也随之提升。政府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被征地农民反映征地补偿标准低,要求政府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给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我们组织开展了征地补偿标准更新调整,并报省政府批准公布施行。我省施行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意义重大,将能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征地补偿标准低问题,有利于规范征地补偿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化解征地补偿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推进征地工作和建设项目顺利落地,促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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