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社保报销医疗费用比例是多少? |
释义 | 法律分析:1、门诊报销比例 (1)选择在一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为55%,每年免赔额为100元,每年最高可报销3000元。 (2)选择在二、三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为50%,每年免赔额为550元,每年最高可报销3000元。 2、住院报销比例(最高限额为20万/年) (1)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80%,其中学生及儿童的免赔额为150元每次,非学生儿童的免赔额为300元每次。 (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8%,其中学生及儿童的免赔额为400元每次,非学生儿童的免赔额为800元每次。 (3)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其中学生及儿童的免赔额为650元每次,非学生儿童的免赔额为1300元每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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