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警察滥用职权可不可以投诉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针对警察滥用职权,是可以投诉的,人民警察有滥用职权,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受行政处分的人民警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降低警衔、取消警衔。对违反纪律的人民警察,必要时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措施。想要依法行政首要的条件是要有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对此需要加强执法者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提高执法者的职业道德水平,加强法律和业务素质教育,提高执法者的行政执法水平。其次是公开办事程序。可以通过告示制度、质询制度、听证制度等行政程序予以体现。在公开的情况下,执法人员如果执法出现偏差,马上就会有人提出意见和质询,有利于避免和纠正失误,保证处理结果的公正。再其次是加强执法监督,建立职业道德考核机制。树立法治工作服务行政执法的理念,执法责任要到位,做到事事有人管,不空档,将执法监督工作贯穿于行政执法的全过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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