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门诊报销比例 农村卫生室、卫生所报销60%; 镇卫生院报销30%; 二级医院报销30%; 三级医院报销20%;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限额为5000元/年; 2、住院报销比例 镇卫生所报销60%; 级医院报销40%; 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报销比例 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提高到65%、75%; 一甲医院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不设起付线; 二甲医院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 三甲医院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 二、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