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2021年重庆二胎补助政策如下: 1、国家和重庆市计生政策是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位子女,家庭生育二孩子女的,当事人可以享有相关的补助奖励和社会保障,规定当事人生育二孩子女的,可以在享有国家规定98天产假基础上,再次享有30天产假奖励,产假期间享有在岗职工一样的福利待遇; 2、女方当事人还可以在产假期满之后,本人申请经过单位批准,可以连续休假到子女一周岁,休假期间的月工资按照不低于休假前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但不得低于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夫妻自主安排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前款夫妻在子女出生前到夫妻一方户籍地或者女方现居住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进行生育登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办理。第二十一条 有两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其中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经市或者区县(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患有非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其中一个或者两个子女患有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是经医学干预后,市或者区县(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可以生育正常婴儿的。 再婚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但是复婚夫妻除外: (一)再婚前双方合计育有一个子女,再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前双方合计育有两个及以上子女,再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