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加班工资未给怎么办 |
释义 | 所谓加班,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一般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由于加班是员工超出正常工作时间,在原本应该休息的时间内进行的工作,是工作时间在休息时间中的延伸。为了保护员工的休息权,国家对加班加点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情况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需要注意的是,加班是建立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基础上的,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员工加班,员工也无权单方面决定加班。 (一)当前员工追讨节假日加班费应该选择什么方法?员工追讨加班费,可以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申请劳动仲裁,不服劳动仲裁的可以提起诉讼。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第二、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目前这方面的申请人数较少。 第三、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第四、提请劳动仲裁到法院诉讼,这是主要途径,成功率较高。 (二)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审理追讨加班工资案件的做法?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在审理劳动者加班工资案件中,一般采取严格审理态度,也就是对于劳动者的举证责任要求比较高,按照我们代理案件所总结的经验来看,主要有下列三点:1.劳动者需要证明有加班事实的存在.这个一般需要考勤表,考勤纪录单等,单位能认可的一些事实证据。2.劳动者需要证明有加班是由单位所安排或者同意的.比如加班审批表,加班通知单,加班确认书等。3.劳动者需要证明加班计算的方法。 (三)劳动者可以要求什么加班补偿?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1、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3、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应以: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按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以上就是对加班不给工资怎么办的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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