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职工在招录用时都要通过当地的劳动部门审批,可到当地的劳动和人事部门查找当时的招工录用手续,应当可以补办档案的,还有就是及始补办了档案也只能证明你当时招录用的,还应当通过历年工资审批表,工资表等相关原始证明材明你的连续工作年限,要不会在审批退休时对你的视同缴费年限(工龄)会扣减的,会影响到你的养老金的计发数额。各地对职工档案遗失补办的要求不一,具体还是咨询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