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粤省事怎么缴纳城乡医保 |
释义 | 一、参保缴费对象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为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具有本省各统筹地区户籍居民,本省各统筹地区各类全日制大学、中职技校、本省就读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等非本市户籍学生,在我省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等人员(以下统称城乡居民)。 二、参保及信息变更登记 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连续参保人员基础信息需变更的,可使用本地医保经办机构向社会公布的在线办理方式,或前往经办服务窗口等进行现场办理参保登记及信息变更登记。 三、缴费方式 (一)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资助,保障其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易返贫致贫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由各统筹区根据当年缴费标准合理确定。上述人员由相关部门统一造册、统一代缴,个人不必自行缴费。 (二)在校学生参保。本省各统筹地区在校学生原则上在就读地参保。全日制大学、中职技校的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集中办理参保手续,由学校负责组织做好在校学生宣传发动、参保续保、报盘核定等工作,核实无误后缴费。 (三)除享受政府全额资助参保的特殊人群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缴费方式之一进行缴费: 方式一:“粤医保”缴费 打开“粤医保”微信小程序,在“业务办理”模块中,点击“城乡居民在线缴费”→跳转至“粤税通”→通过“粤税通”为本人或他人缴纳城乡居民医保 方式二:“粤税通”缴费 参保人可直接通过“粤税通”微信小程序为本人或他人缴纳城乡居民医保。扫描以下二维码进入“粤税通”小程序。 法律依据;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及待遇政策宣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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