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调解人违法怎么处理 |
释义 | 调解人违法怎么处理 调解人违法会按照法律进行处理,如果不是不执行之前调解的内容,其违法跟另一方当事人无关。 法律规定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二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等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一)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 (二)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三)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处理: (一)雇凶伤害他人的; (二)结伙斗殴或者其他寻衅滋事的; (三)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四)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处理的; (五)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 第一百五十八条调解达成协议并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处罚。对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因此,对违法行为人处罚不处罚,公安机关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对待,如果符合上述调解的条件,依法给予调解(调解只是民事,追究对方过错是公安机关的事,不能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并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处罚。如果不适用调解处理的,公安机关将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违法行为人给予相应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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