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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纪合同当事人有哪些义务?
释义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义务是,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妥善保管委托物、和承担因处理委托事务而支出的费用的义务。行纪合同中委托人的义务是向行纪人支付相应的报酬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五十二条
    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百五十三条
    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第九百五十九条
    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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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3:1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