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侵犯生育权的行为:未经妇女同意强行让妇女堕胎的、人工授精未经妇女同意进行销毁、恶意攻击妇女导致妇女堕胎的等行为。绝对不能把妻子未经丈夫同意堕胎的行为视为侵犯丈夫的生育权,因为妻子有生育的权利和不生育的权利,若把妻子未经丈夫同意堕胎的行为视为侵犯丈夫的生育权则属于把妻子当成“生育机器”而非一个自然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