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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承诺在什么时候生效
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意思表示的规定主要分为以对话方式和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以及承诺和要约的相关规定。其中,第137条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第484条规定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承诺不需要通知的,则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此外,承诺撤回和撤销也有相应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37条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四条: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而承诺不需要通知的,则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二、承诺的撤回与撤销
    承诺撤回是指承诺人在承诺生效前有权取消承诺。是受要约人(承诺人)在发出承诺之后并且在承诺生效之前采取一定的行为将承诺取消,使其失去效力。根据到达主义,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后可以将其撤回,只要撤回的通知早于或者同时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承诺只能撤回不能撤销。撤回撤销的区别有:
    1、撤回:是要约人阻止要约发生效力的意思表示。《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第四百七十七条: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2、撤销:是要约人消灭要约效力的意思表示。《民法典》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要约的撤销采用通知的方式。
    三、承诺的迟延与迟到
    (一)承诺的迟延: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为迟延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以外,迟延承诺应视为新要约。
    (二)承诺的迟到: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况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为迟到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以外,迟到承诺为有效承诺。
    结语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37条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四条指出,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承诺撤回是指承诺人在承诺生效前有权取消承诺,而承诺只能撤回不能撤销。根据到达主义,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后可以将其撤回,只要撤回的通知早于或者同时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另外,《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但有除外情形;第四百七十七条规定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第四百七十八条规定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最后,《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指出,承诺的迟延分为承诺的迟延和承诺的迟到,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为迟延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以外,迟延承诺应视为新要约;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况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为迟到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以外,迟到承诺为有效承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999-12-29)\t第九条\t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
    合同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第八十七条、第九十六条第二款所列合同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04-24)\t第十四条\t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04-24)\t第五条\t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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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0: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