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证人证言相互矛盾时,需要看具体情况作出判断。如果是普通人作证,可能会存在记忆不清、情感因素等原因导致证言不一致。如果是专业人士,如医生、法医等,可能需要进一步考虑其证言的可信度。此外,还需要考虑证人证言是否与其他证据相符。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十五条:“证据应当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对方的陈述、证据提出异议的,由当事人举证,对方当场答辩,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采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对被告人的口供,应当全面审查,查明真实情况。” 总之,在应对对方律师提出的“证人证言相互矛盾”的问题时,需要综合考虑证人证言、其他证据以及证人的可信度等多个方面的因素,以确定最终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