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女方再嫁,抚养权有何变化?
释义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变更需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根据最高法院的规定,支持以下情况变更抚养权:一方因疾病或伤残无法抚养子女、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以及其他正当理由。
    法律分析
    并无很大关系。关于抚养权,可以双方协商,协议不成可以通过起诉要求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变更。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变更,一是双方协商解决变更,另外一种是双方无法协议时,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拓展延伸
    女方再嫁后,孩子的监护权如何处理?
    女方再嫁后,孩子的监护权处理会根据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如果女方再嫁并且有孩子,她的配偶可以申请获得监护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孩子的最佳利益、父母的能力和意愿等来做出决定。如果女方再嫁的配偶与孩子建立了亲密关系,并能提供稳定的家庭环境和适当的照顾,他们有可能获得监护权。然而,法院也会优先考虑原生父母的权益,特别是如果原生父母能够提供良好的抚养条件和关爱。最终的决定将根据法律和具体案件的情况而定,以确保孩子的最佳利益得到保护。
    结语
    总结来说,对于抚养权的变更,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议不成,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根据最高法院的相关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形包括:因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以及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情况。对于女方再嫁后孩子的监护权处理,法院将综合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父母的能力和意愿等因素来做出决定,确保孩子的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五十二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8 14: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