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委托的特点是什么 |
释义 | 共同委托的特点是什么 1.共同委托的代理权必须是由数个受托人共同行使的; 2.受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定义】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委托权限】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九百二十二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第九百三十二条【共同委托】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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