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投诉,向生态环境部打举报电话。围绕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不闻不问、敷衍整改,以及平时不作为,上级督察检查时,采取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一刀切”方式应对等问题进行整治,推动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五条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