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精神损害赔偿如下: 1、侵害人格权的精神损害赔偿; 2、侵害身份权的精神损害赔偿; 3、侵害财产权的精神损害赔偿; 4、侵害婚姻关系的精神损害赔偿; 5、侵害死者的精神损害赔偿; 6、违约行为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是与物质损害密切相关的一种损害内容,其可以与物质损害同时发生,也可不同时发生。因其多为损害的是人格权利,而人格权的本质是定向选择,这种定向选择被法律保护或制约。 法律依据:《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