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低保户和贫困户哪一个拥有更多的补助政策? |
释义 | 低保户的后代就能享受贫困补助吗? 低保户的补助是根据其贫困程度决定的。比如说:对未享受五保待遇、无劳动能力且生活特别困难的鳏寡孤独的家庭,就应该给予重点保护,人均月补助水平不低于一定数量的钱;对家庭主要成员痴呆傻残、无劳动能力且子女未成年、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人均月补助水平不低于一定数量的钱;对因灾、因病及其他原因导致家庭主要成员死亡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家庭,人均月补助水平不低于一定数量的钱。法律依据:《最低工资规定》第六条明确指出,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贫困户穷,还是低保户穷?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贫困户是指收入水平低于国家规定的贫困线以下的居民家庭,由扶贫开发部门管理;低保户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县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消费支出符合我县低保相关规定的家庭,均可申请享受低保待遇,由民政部门管理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法律依据: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贫困户是指收入水平低于国家规定的贫困线以下的居民家庭,由扶贫开发部门管理;低保户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县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消费支出符合我县低保相关规定的家庭,均可申请享受低保待遇,由民政部门管理。 低保户和贫困户的区别是什么 区别如下:1、定义不同:低保户是指收入水平低于全市月均的水平,然后有国家补贴的家庭;贫困户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国家规定的人均纯收入的家庭。2、入选条件:低保户表现为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或者赡养人的居民;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或者期满后仍然未就业的且家庭收入低于全市水平的;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或者最低工资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收入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其他家庭收入水平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必须是当地户口;贫困户表现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家人患有重大疾病花费巨额并可以提供病例单的;家有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部分五保户,贫困户家庭;其它条件导致家庭收入过低的。3、享受待遇:低保户的每个地方经济水平不同,所以给于的补助的金额也不相同;贫困户的达到“吃不愁,穿不愁”两不愁;达到“住房、医疗、教育”这三保障;结合实际给予贫困户直接和合作的帮扶模式,使贫困户有长久稳定的收入,防止其返贫。 低保户和贫困户的区别是什么 区别如下: 1、定义不同:低保户是指收入水平低于全市月均的水平,然后有国家补贴的家庭;贫困户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国家规定的人均纯收入的家庭。 2、入选条件:低保户表现为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或者赡养人的居民;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或者期满后仍然未就业的且家庭收入低于全市水平的;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或者最低工资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收入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其他家庭收入水平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必须是当地户口;贫困户表现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家人患有重大疾病花费巨额并可以提供病例单的;家有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部分五保户,贫困户家庭;其它条件导致家庭收入过低的。 3、享受待遇:低保户的每个地方经济水平不同,所以给于的补助的金额也不相同;贫困户的达到“吃不愁,穿不愁”两不愁;达到“住房、医疗、教育”这三保障;结合实际给予贫困户直接和合作的帮扶模式,使贫困户有长久稳定的收入,防止其返贫。 相关法律规定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农村贫困户建房补助 补贴人群:1、困难户:像农村五保、低保等对象,他们建房一般由民政部门给予补贴。2、迁村腾地户:为了更好地发展,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迁村腾地的地方,将会对迁村腾地中重新建房的住户给予一定的补贴。3、新农村建设户:实行新农村建设的地方,由政府负责,对按照规划要求做房的将给予补贴。4、危房改造户:国家要求各个省市依据危房改造的方式、标准、成本需要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各种不同的情况,合理的确定不同地区不同房屋的分类补助标准,切切实实的减轻农户危房改造的困难。政府对各类对象和危房等级的户均补助标准为:1、五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2、五保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3、五保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4、低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5、困难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1万元;6、一般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7、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该内容由 冯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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