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公司法》下,股东怎么保证权益 |
释义 | 1、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2、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一、股东享有权利有哪些呢 股东享有权利有: 1、参与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 2、参加股东会议,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选举和被选为董事、监事; 4、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 7、监督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8、按出资比例分配红利; 9、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上市公司法人股东的权利具体有什么 上市公司法人股东的权利有这些: 1、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3、股东有享受分红的权利等。 三、入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股东的权利如下: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3、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股东的义务如下: 1、出资义务; 2、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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