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所得税两种申报方式差别 |
释义 | 律师分析: 一、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 扣缴义务人为您办理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时,需事先下载本次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1、每个月都可以享受优惠; 2、单位负责申报,要把自己家所有隐私交给公司,让公司代缴。 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在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中进行税前扣除。 1、自行申报就是每个月没有优惠,第二年返还; 2、保护自己隐私; 3、影响现金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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