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务转移需要有以下条件: 1、债务合法存在; 2、债务根据性质、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可以转移; 3、债务转移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4、债务人与第三人依法达成转让协议。 一、合同中负有义务的一方可以让他人代为履行吗 合同中负有义务的一方请求他人代为履行义务的,是一种债务转移的行为。债务转移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产生效力。 1、须有有效债务存在。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就此定有转让合同,也不发生效力。 2、转让的债务具有可让与性。 司法实务中通常认为下列债务不具有可转让性: (1)性质上不可转移的债务,它往往是指与特定债务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联系的债务,需要特定债务人亲自履行; (2)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转移的债务; (3)合同中的不作为义务。 3、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等条件。只有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原合同义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转让合同义务的协议才能对债权人生效。 二、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转移给第三人的,应符合哪些要求 1、须有有效债务存在。 1、须有有效债务存在。 2、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 2、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 3、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4、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的同意。 3、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4、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的同意。 三、按揭车转让协议有效吗 按揭车转让协议未经出卖人同意的,转让协议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二条规定,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第五百五十二条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