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来宾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流程有哪些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业务负责人在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当场作出审查处理 3、广西港航发展中心审核 4、厅水路管理处复核 5、厅负责人审批作出予以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决定 6、办公室制作文书送达申请人 二、来宾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的法律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第134项国际船舶及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实施机关:交通部。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 决定下放第2项项目名称: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下放到省级交通运输(港口)部门 三、来宾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的受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交通部令2007年第10号公布,2008年3月1日起施行,2016年9月2日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8号修订) 第三十七条《港口设施保安计划》经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并按要求修改后,港口设施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交通运输部申请《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 (二)港口经营许可证及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如有)的复印件; (三)《港口设施保安评估报告》《港口设施保安计划》; (四)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