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户口本添加家人名字分两情况,婚生子女出生登记: 书面申请报告; 出生医学证明;父 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父母结婚证。 非婚生子女出生登记: 书面申请报告; 出生医学证明; 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对无《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中没有明确母亲或父亲的,还须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亲子鉴定证书。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户口加人需要什么条件? 1、因为出生在户口本加人,需要带着出生证明及户口本,结婚证、父母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去派出所申请增加人口。 2、夫妻投靠加人,男女双方因为结婚,女方需要把户口要转入男方家,需要双方拿着结婚证、身份证去派出所进行人口增加的登记。 3、亲戚投靠加人,由于特殊原因,需要投靠亲戚的,需持相关的证明文件,去派出所提出申请。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