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如何规定父母探视未成年子女的条件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父母双方应协商孩子探望权,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证据需提供生父母关系、未被他人收养证明、合法收养证明或抚养关系证据。如有离婚协议明确约定,可作为有利证据。若一方阻挠探望权,需提供证据。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子女探望权由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处理。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如何申请孩子探视权 民法典规定,孩子探望权行使,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探望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起诉探望权需要哪些证据 (1)如果是生父母主张探望权,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存在生父母子女关系,并且该子女没有被他人合法收养的证据,如出生证明、户口本; 如果养父母主张探望权的,则需要提交合法的收养证明,以证明形成了合法的收养关系。 如果是继父母主张探望权的,则需要提交双方已经形成了抚养关系的证据。 当然,如果离婚协议中已经明确约定了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和内容的话,发生纠纷以后,离婚协议就是很有利的证明。 (2)抚养孩子的一方无理阻挠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证据。 一般而言,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对于子女探望权都会有明确的约定或规定,所以,探望权的行使发生纠纷以后,主张行使探望权的一方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对方阻挠自己行使探望权的证据。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离婚后,子女探望权行使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向法院主张探望权,由法院判决。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离婚后,孩子探望权的行使需要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探望权。起诉探望权需要提供能够证明生父母子女关系或合法收养关系的证据,以及证明对方阻挠行使探望权的证据。根据法院判决,如果父或母探望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法院可以中止探望,但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根据以上分析,父母离婚后探望权的行使应当遵循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法院来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自然人第二节监护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家庭关系第二节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第一千零六十九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家庭关系第二节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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