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车祸的结案时间以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间为准。由于实际情况不同,交警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间会不一样。如使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交警应当当场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制作时间为交通事故发生后三日内。 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四条 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陈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本规定第六十条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