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信人账户中是否可以存有资金? |
释义 | 失信被执行人账户有钱但被冻结,根据法院要求,不能使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明确了失信被执行人的行为和纳入名单的期限,但如果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或纠正失信行为,法院可以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法律分析 失信被执行人的账户是可以有钱的,但如果有钱的,一般银行会依据法院的要求对账户内的资金进行冻结,并不能使用。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第二条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拓展延伸 失信人账户中的资金限制及相关规定 失信人账户中的资金限制及相关规定是指对被认定为失信人的个人或机构在其账户中存有的资金进行限制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失信人账户中的资金可能会受到冻结、查封或限制提取等措施。这些限制旨在保护债权人的权益,防止失信人逃避履行债务。具体的资金限制和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冻结账户中的资金,限制资金的转移和提取,查封账户中的资产等。此外,相关部门还会建立失信人名单和信用记录,对失信行为进行记录和公示。这些措施旨在促使失信人改正行为,恢复诚信,维护社会信用体系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失信被执行人的账户内资金可以被银行依法冻结,以保护债权人的权益。这些限制措施旨在迫使失信人履行义务,恢复诚信,维护社会信用体系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失信人若能积极履行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这些资金限制和规定的实施,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诚信社会的建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修正):第四章 业务 第二十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需要,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账户,但不得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账户透支。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修正):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批准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的; (二)未经批准购买商业银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 (三)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修正):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七条 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建议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拒绝或者阻碍中国人民银行检查监督的; (二)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报表和统计报表的; (三)未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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