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区平均43元每月,二类区平均 86元每月,三类区平均172元每月,四类区平均300元每月。在各类区平均标准内,不同职务人员适当拉开差距,其中,一类区每月40元至100元,二类区每月80元至200元,三类区每月160元至320元,四类区每月280元至56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一至三类区标准的通知》(人社部〔2011]75号)精神,从2011年7月1日起,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一至三类区标准: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区平均43元每月,二类区平均 86元每月,三类区平均172元每月,四类区平均300元每月。在各类区平均标准内,不同职务人员适当拉开差距,其中,一类区每月40元至100元,二类区每月80元至200元,三类区每月160元至320元,四类区每月280元至56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