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处理方式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机关提出暂缓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应当暂缓执行。 一、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可以行政复议吗 被行政拘留后,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的,被处罚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如果行政复议机关维持原处罚决定,拘留仍要执行。 二、行政拘留可以不去处理吗 不可以。一直不去的,除了会被行政拘留以外,还会被处以罚款,执意不去的还可能采取强制措施。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行政相当对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以救济自己的权利,或者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三、对贴罚单有投诉成功的吗 有,对于交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公民认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经核实当事人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会被撤销。在对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此时可以向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进行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三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机关提出暂缓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应当暂缓执行。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加处罚款的数额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予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