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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证加父母名字可以吗
释义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房产证可以加父母的名字。在法律层面上来说,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属于增加了房子的共有权人。从法律、法规的方面上来说,目前我国有三种增加房子共有权人的方法:第一、析产登记;第二、买卖房屋;第三、房地产赠与。房产证上增加父母名字也可以使用房屋赠与和买卖的方式。
    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房产证没下来可以加父母名字吗
    房产证没下来可以加父母名字。如贷款购买:需办理赠与公证,经该房的贷款银行同意之后,双方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公证书等到房产交易中心以赠与的方式,补交相应的产权部分税费方可办理登记;如全款购买:则直接交纳手续费,向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申请即可。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房产证能不能加父母名字
    房产证可以加父母的名字。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条》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该内容由 徐丽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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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3: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