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美丽中国“四大举措”:一是要推进绿色发展。二是要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三是要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四是要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十八大报告将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新的战略层面,必将推动全社会形成善待自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文明理念,推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法律依据:《党的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第六条 第一,树立环保理念。政府通过政策文件下达、组织干部学习的方式,在政府内部形成绿色发展理念;对于群众,则通过三微一端、在公交车、火车站等人流量大的形式播放公益广告进行引导,大力推广绿色出行如共享单车及绿色发展活动等,在群众中形成良好的环保氛围。 第二,重拳治污先行。摸清区域发展问题,充分了解区域底数,排查存在问题,找出污染根源,对于已经存在的污染问题,由政府环保部门主导,联合相关单位开展整治,严格督导、促进落实,对于整治不力的开展问责,确保治理工作卓有实效。 第三,推进产业升级。传统重工业、污染严重的手工业、餐饮业等行业,推进技术升级,对于可能存在的污染问题,如煤炭等,转变为更先进的用电或清洁能源,推进排污清理。对于可能污染空气、水土等的排放物,应当先净化再排放,确保不再产生新的污染。 第四,严肃监督问责。建立环境保护发展标准,政府成立监督管理联合执法队伍,上级政府部门对下级开展监督,本级政府部门对辖区内工作开展情况监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对于工作不力的要开展通报,直至问责,倒逼各级政府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