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是由包括职业病伤害和由工作引起并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伤害。事故伤害,又称显性工伤,即在职业活动所涉及的区域内,由于工作中工作环境恶劣、条件不良、任务过重或突发性事故导致的对劳动者身体的伤害。 一、员工过错致工伤能否减少单位赔偿 虽然民法上有这样的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但这仅仅是针对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而言,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却不能适用。因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第十六条之规定,国家设立工伤保险基金的目的在于“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除非劳动者因犯罪、违反治安管理、醉酒、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形导致的伤亡之外,都应按工伤处理。即工伤保险所实施的是无责任补偿原则,也称为无过错补偿原则,即只要发生了工伤事故,不问劳动者对事故的发生是否存在过错,只要不是出于违法犯罪或者故意,均可以无条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都不得减轻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这也是工伤保险区别于一般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关键所在。 二、上班路上摔倒造成骨折算工伤吗 员工在上班路上自己摔倒造成骨折的,不属于工伤,如交通工具造成的按照工伤办理。员工可按照意外伤害在医保报销医药费。单位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义务进行慰问或者救助。我国的法律规定工伤的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原因的,自己摔倒的不按照工伤进行赔偿办理。相关的当事人员可以按照意外伤害,由自身的意外保险进行赔偿自身的损失。 在上班路上,受伤或者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该认定成工伤。 工伤认定的七种情形如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况如下: 1、故意犯罪,职工故意犯罪造成自身伤亡,应由职工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醉酒或者吸毒,因醉酒导致的伤亡,是指职工饮用含有酒精的饮料达到醉酒的状态,在酒精作用期间从事工作受到事故伤害。酒精具有麻痹神经中枢的作用,导致行为人的判断能力和反应能力迟钝,难以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 3、自残或者自杀,自残是指行为人伤害自己的身体并造成伤害结果的行为,某职工为了获取较高的工伤保险赔付,在工作过程中,故意用利器将自己扎伤,该职工的这种行为,就属于自残;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喝酒上班受伤算不算工伤 不算工伤,属于醉酒造成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其他因为完成工作任务造成受伤可以认定工伤。职工在工作中或工作前饮用酒类食品,工作中受酒精作用影响,行为处于非正常状态,由于本人的行为造成伤亡的,可视为醉酒,用人单位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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